天天百事通!无证超员操作不当酿悲剧 澜沧“4·08”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曝光
原标题:无证超员操作不当酿悲剧 澜沧“4·08”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曝光
4月8日,澜沧县木嘎乡班利村克朵五组发生一起致2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。
【资料图】
事故发生后,普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成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工作组,对事故情况展开深度调查。通过充分取证、综合分析,并经专门机构鉴定,调查工作组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、原因,认定了事故责任,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。
事发经过
当日,李某甲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,载着李某乙、李某丙、张某甲、张某乙、张某丙由澜沧县木嘎乡班利村克朵五组往澜沧县富邦乡方向行驶。
6时56分许,当车辆行驶至木嘎乡班利村克朵五组道路K2+250m处时,李某甲所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驶出道路有效路面,翻下斜坡,造成乘车人张某甲、张某乙当场死亡,李某乙受伤,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。
事故原因
经查,当事人李某甲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无熟练的驾驶技能,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载客且超过核定载客人数。经检验鉴定,李某甲驾驶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机件不合格,前轮制动系统不符合相关技术要求。
此外,车辆上路行驶至事发路段时,李某甲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车,导致车辆驶出有效路面南侧,其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原因。
责任认定
澜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该起交通事故作出认定:当事人李某甲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云J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上道路行驶,货箱内违法载人,其所驾驶车辆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,车辆上路行驶时操作不当,其上述行为是造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。
责任追究
驾驶人李某甲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,其涉嫌交通肇事罪,该案已被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。澜沧县人民检察院已批准逮捕李某甲,下一步按程序规定移送起诉,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防范措施
针对澜沧县“4·08”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,为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,切实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,普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防范措施。
深刻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,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。以此次交通事故为教训,正视问题短板,树牢政治意识,扛起政治责任,强化责任担当,在交通事故预防上真研判、实推进,看结果、重成效,落实“勤务跟着警情走,警力跟着勤务转,管理跟着服务上,服务围绕群众走”等措施,切实推动问题整改。
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。积极联合应急管理、公路、交通运输等部门,做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工作,依托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教育专项行动、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等行动,对辖区重点“人、车、路、企”开展全面摸排、梳理、治理,持续推进“人、车、路、企”隐患治理力度。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报告当地党委政府,通报相关部门及时治理,消除安全隐患,降低风险。
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引导。将宣传触角延伸至农村、城市、运输企业等重点区域,推动提升群众安全守法出行意识,提高相关企业安全运输生产理念;针对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,广泛宣传疲劳驾驶、超员载客、客货混载的危害,加强不乘坐违法载人、载货的车辆出行的宣传,加强“安全带、生命带,前排后排都要系”等宣传提示,不断提升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
通讯员 普萱